证明股东已经完成出资的证据材料
一、股东或公司均可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货币出资
银行转账凭证,是股东证明实际出资的重要证据。股东向公司账户足额存入出资款后,产生的转账记录会清晰显示出资款来源(股东账户)、金额和转账时间。转账备注中注明“投资款”“出资款”等字样。
(二)非货币资产出资
1.实物资产出资:
(1)资产评估报告
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并由评估人员签字,用于确定出资实物价值,证明其与股东认缴出资额相当。
(2)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文件
如房屋房产证的变更登记文件,证明实物所有权已转移至公司。
(3)交接清单
详细记录实物信息及交付详情,证明实物已交付公司。
2.知识产权出资
(1)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证明与认缴出资额相符。
(2)权属证明文件
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股东对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权利。
(3) 变更登记手续文件
如专利局、商标局出具的变更登记证明,证明权属已变更,证明已转让给公司。
3.土地使用权出资
(1)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评估作价,证明土地使用权价值与认缴出资额相当。
(2)土地使用权证
证明股东拥有合法使用权。
(3)变更登记手续文件
如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证明,证明权属变更,证明已转让给公司。
4.股权出资
(1)合法持有及可转让证明
如股权证、股票等,证明出资人对股权拥有合法权利且可依法转让。
(2)无权利瑕疵或负担证明
如证明股权未被冻结、质押的文件。
(3)股权价值评估报告
评估股权市场价值,证明与认缴出资额相符。
(4)股权转让法定手续文件
包括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证明已履行法定手续,公司已接受出资并办理变更登记。
5.债权出资
(1)债权评估报告
确定债权价值,证明与认缴出资额相当。
(2)债权权属证明文件
如债权合同、借据、判决书等,证明债权存在、金额及债权人权利。
(3)债权转让协议
明确转让细节及双方权利义务,证明债权已转让给公司。
(4)通知债务人的证明文件
如债权转让通知书、邮件回执、公告等,证明已通知债务人。
二、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书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记载股东出资相关信息,但该证据主要在公司内部有效,最好与其他证据共同使用。
2.会计记账凭证
记录股东出资的会计记账凭证及原始记账证据,一般记账凭证格式为:
借:银行存款/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某股东
3.印花税完税证明
证明公司已按规定缴纳与出资相关的印花税。
4.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由专业验资机构出具,详细记载股东出资方式、金额、时间等,证明力强。
5.公司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
载明公司实收资本情况,若能与股东实缴出资凭证等证据相印证,可侧面证明实缴出资情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证明力更强。
6.同意非货币出资的证明文件
同意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发起人协议或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